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

路加福音7章36-50節

有一個名叫西門的法利賽人﹐他請耶穌喫飯﹐那個城裡住了被法利賽人看為罪人的女人﹐她就拿著香膏﹐站在耶穌的背後﹐用頭髮擦乾自己滴在耶穌腳上的眼淚﹐又用嘴親耶穌的腳﹐再把香膏抹在耶穌的腳上。 主人看見了﹐心裡想﹐這個耶穌,如果是先知﹐一定知道摸他的那個女人是一個罪人。正在這時候﹐耶穌對他說﹕『西門,有一個債主﹐有兩個人都欠他錢﹐一個欠五十兩銀子﹐另一個欠五兩銀子﹐有愛心的債主知道他們的困難,就不用他們還這些錢。你想想﹐這兩個人那一個比較愛這個債主呢﹖』西門回答說﹕『是欠比較多的那一個。』耶穌回答說﹕『你說的沒錯。』於是耶穌轉過來面向著那個女人﹐然後對西門說﹕『我進了你的家﹐你沒有給我水洗腳。但是這個女人用她的眼淚洗了我的腳﹐又用她的頭髮擦乾。你沒有與我親嘴問安歡迎我﹐但是這個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﹐就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。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﹐但是這個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。所以我告訴你﹐因為她愛我的緣故﹐她所犯的罪都被赦免了﹐』耶穌於是就對那個女人說﹕『妳的罪都被赦免了﹐妳的信心救了妳﹐平平安安的回家去罷﹗』

金句:耶和華說:我塗抹了你的過犯,像厚雲消散;我塗抹了你的罪惡,如薄雲滅沒。你當歸向我,因我救贖了你。賽44:22